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德国留学民法专业排名大学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德国留学民法专业排名大学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国内民法总论谁写的比较好的,有谁能推荐下?
楼主你好 目前市面上比较流行的有以下几种类型的民法总论
1、寄生型民法总论,即与砖头书放在一起写的,魏振瀛主编、王利明主编的为代表,这类民法总论没有可以看的。
2、大同小异型民法总论,这类以刘凯湘、郑云瑞等为代表,写的比砖头书好一点,但是大同小异,且都比较薄。适合初学者看。
3、全书型民法总论:这类民法总论以李永军、龙卫球为代表,写的民法总论很厚,资料丰富,适合作为资料查阅以及深入学习阅读。
4、耳目一新型民法总论:王泽鉴的、大村敦志的、徐国栋的、彭诚信与李建伟合著的民法总论为代表,里面很多新观点新思维。
5、海外型民法总论:一类如《德国民法总论》、《法国民法总论》、等,这类强烈不建议一开始就看。 具体想要怎么样的可以
德国民法典的体系
德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为五编制体例。这也是它的一大特色。
按照查士丁尼法典模式制定的各国民法典一般分为:人、债、物和继承四个部分(各国在具体安排上可能有所差异)。
而德国民法典则把总则作为第一编,打破了这一传统。总则之后是债法、物权法、亲属法和继承法四个部分。这主要是遵循了罗马法学家的分法。
commonlaw和civillaw的区别是什么?
common law,即普通法,一般指英美法系中的概念,与衡平法相比较的一个概念,以英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;civil law,即民法法系,一般指大陆法系中的概念,指以罗马法为基础演化而来的法学体系,以德国法和法国法为代表.
大陆法系的两个支系: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,有何区别?
感谢邀请。
这是个受“夹板气”的话题——业外的可能不关心;业内的又会感觉说的不专业。
试着回答。
对欧洲大陆法系,通常会叫做“成文法”;而对英美法系,会称为判例法。准确的说,大陆法系应叫“民法(civil law)”;英美法系应叫“普通法(common law)”。
在欧洲大陆的“民法”体系中,如本题所说,的确存在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的不同。
古罗马的民法(亦称市民法,jus civile),是欧洲大陆民法的源头。
罗马帝国之后,欧洲的中西部被日耳曼人统治了几百年。11世纪,欧洲经济开始复苏和发展,文化和思想也日渐活跃。此时,人们在教会收藏的典籍中,重新发现并了解了罗马法。一时,学习和传播者趋之若鹜,使其很快传遍意大利,后来又传遍欧洲。但是,学习和传播不等于能够替代已有法律。于是,逐渐形成了罗马法、教会法、封建的和日耳曼传统的混合——这就是欧洲大陆民法产生的基础,也是最早的民法体系。
文艺复兴以后,宗教改革的实施和人文运动的兴旺,使当时欧洲各国接连着手塑造自己的法律体系。
其中最重要的,当属法国。
1804年,法国拿破仑法典(法国民法典)问世。这部法典,带有法国大革命的深深烙印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德国留学民法专业排名大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德国留学民法专业排名大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